昨日,廊坊中院宣判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 新華社發
  新京報訊 (記者邢世偉)昨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劉鐵男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歸案後交代有關部門尚不掌握受賄事實
  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被告人劉鐵男在擔任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產業發展司司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司司長、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南山集團有限公司、寧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浙江恆逸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及個人牟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子劉德成收受上述公司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3558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鐵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子劉德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劉鐵男犯受賄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劉鐵男所犯受賄罪行,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應依法懲處。根據劉鐵男受賄的數額及情節,鑒於其歸案後主動坦白交代了有關部門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今年20多名能源領域官員和國企高管落馬
  今年9月2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劉鐵男受賄案。在整個庭審中,劉鐵男對檢方的多項指控均未持異議,並多次強調,“此起犯罪是我主動坦白交代的。”在法庭上,劉鐵男為自己的墮落痛哭流涕,現在每天他都生活在沉痛的懺悔和自責中。在最後的自辯環節,他說,“給國家、給黨造成這麼大的損失,我沒有什麼要辯護的。”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劉鐵男是十八大之後首個被中央紀委立案調查並“雙開”的省部級官員。在劉鐵男被查後,能源系統反腐風暴隨之到來。從今年1月開始,包括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核電司司長郝衛平等在內的20多名能源領域的官員和國企高管因腐敗問題“落馬”。
  ■ 焦點

  提交反腐意見未被認定立功表現
  昨日,審判長宣讀了劉鐵男5起受賄事實後,宣讀了法院對劉鐵男辯解及辯護人辯護意見的核查及綜合評判。
  法院:有認罪、悔罪表現但不構成立功
  對於被告人劉鐵男所提其在紀委辦案期間提交了《關於發改委系統項目審批環節防範腐敗問題的若干意見》,請法院審查該行為是否構成了立功的意見。法院判決書指出,經查,劉鐵男結合自身教訓,為從制度設置的源頭上預防犯罪,警示他人,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屬於認罪、悔罪的具體表現,不符合司法解釋規定的“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的立功情形,不構成立功。
  判決書同時表示,對於被告人劉鐵男及其辯護人所提劉鐵男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具有坦白情節,案發後與家屬積極退繳了全部贓款,認罪、悔罪的辯解及辯護意見,經查屬實,本院予以採納。
  根據判決書,對於辯護人所提的劉鐵男收受天籟牌轎車不能成立等4條辯護意見,都不予採納。
  專家:對劉鐵男的判決屬於量刑適中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學教授洪道德認為,這一判決在量刑上是適當的。劉鐵男的行為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且涉案金額巨大,應依法懲處。案發後贓款、贓物全部追繳,控制了腐敗行為造成的間接損失,這一情況法院也考慮到了。據新華社
  ■ 揭秘

  劉德成:父親教育我“要會走捷徑”
  昨日下午,中紀委官網刊文《欲望盡頭是毀滅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案件警示錄》,其中披露了劉鐵男腐敗案件的諸多細節。
  幼時穿帶補丁汗衫“傷了自尊”
  文章稱,劉鐵男分析自己所犯錯誤思想根源,“我從小苦日子過怕了,內心對富裕生活有嚮往,虛榮心強,好面子”。
  文章透露,上初中時,一次迎接外賓活動深深地刺痛了劉鐵男。“當時我們在長安街列隊迎賓,開始我作為學生幹部站在第一排,但外交禮儀人員檢查時,因我穿著帶補丁的白汗衫,在眾目睽睽之下,將我調到最後一排。”劉鐵男說,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覺得窮就沒人看得起,就會被人輕易傷害,就沒有地位,就沒有尊嚴,虛榮、好面子的思想開始在他內心深處滋生。
  2002年起受賄第一次“想退回去”
  每一名貪腐官員都有一個逐步滑坡的過程。據中紀委官網發佈的該篇文章,早在2002年上半年,擔任國家計委產業發展司司長時,劉鐵男就開始收受賄賂。
  當時,山東某民營企業董事長宋某為使自己企業申報的鋁合金項目獲得支持,通過他人請劉鐵男一起吃飯,飯後遞給劉鐵男一個袋子,說袋子里是一件襯衫。劉鐵男拿回家,打開盒子一看,衣服裡面夾著一個信封,裝有2萬元錢。當時想退回去,但還是心存僥幸,劉鐵男稱。
  次年8月,在宋某多次邀請下,劉鐵男來到其企業考察,離開時,宋某把一個信封塞給劉鐵男,說我們也沒給你準備什麼禮物,這是2萬元錢,你自己買點東西吧。
  劉鐵男曾轟走前來彙報工作的地方官
  “驕嬌”二氣十足,在與劉鐵男共事多年的同事眼裡,劉鐵男有點像精神貴族,據該篇文章稱,在發改委大院里,劉鐵男留下的永遠是那個傲慢自負甚至有點無理的形象,平時追崇倒背手,踱方步,穿布鞋,晃腦袋的形象。
  文章稱,地方發改委負責人想見劉鐵男一面很難,有一次,一位地方發改委主任前來彙報工作,話還沒說完,就被他從辦公室里給轟了出去。發改委內部工作人員想見到劉鐵男同樣艱難,我們想見他也經常被秘書擋駕。一位發改委的司長到現在也沒搞清楚,這樣做是他的意思,還是秘書的意思。
  “一定要有出息,要做人上人”
  文章還描述了劉鐵男的“育兒經”,文章透露,劉德成記得:小的時候每次我爸騎車帶我去奶奶家的時候,都不走大路,都串衚衕,跟我說這樣近,做人要學會走捷徑。每次在路上我爸都會教導我,一定要有出息,要做人上人,這樣才能過得好,才能受人尊重。
  文章稱,“劉鐵男的教誨在兒子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讓他找到了一條最便捷的成功之路,這就是利用父親職務的影響力、手中的權力攫取金錢。”
  文章還透露,劉鐵男明知劉德成既無本錢又無能力,卻把他介紹給有求於自己的私企老闆,讓人帶帶兒子做生意。此舉背後,隱含著以錶面合法的形式達到向其父子輸送利益的目的。中央紀委專案組人員指出,劉鐵男實際上是通過控制審批進度牟利,形成“拖-要-批三部曲”,完成權錢交易過程。在這一點上,劉鐵男、私企老闆、劉鐵男之子均心領神會、心照不宣。
  浙江一民營企業董事長邱某出資為劉德成成立公司,並以虛構貿易等形式送錢給劉德成。給劉德成利益就是想讓劉鐵男在審批項目時對自己的企業予以關照,他當然想告訴劉鐵男了。有一次,在劉鐵男的辦公室,就他們二人在場,邱某看準時機說:“我幫德成成立了一家公司,做了兩單化纖原料的貿易,效益不錯,賺了些小錢。”當邱某正要說具體情況時,劉鐵男向他一擺手,做了個停止的手勢,說:“生意上的這些事你不要和我說。”以後每次都如此,邱某也就知趣地打住了這個話題。
  老子台前辦事,兒子幕後收錢,文章分析,劉鐵男處心積慮演繹的這個父子二人轉,給劉鐵男帶來的安全底線是,“充其量也就是違紀”,事實卻沒能讓劉鐵男的如意算盤得逞,最終他沒能逃避法律的製裁。
  新京報首席記者 王姝
(原標題:劉鐵男一審被判無期)
編輯:S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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